更新时间:2010-10-27 17:59:32 | 来源:人文新闻中心 | 作者:胡勇强 | 点击数:9,333
2010年10月26日下午,应我院邀请,贵州省社科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博士生导师吴大华教授在2-101阶梯教室为我院广大师生作了题为“典型个案与法治现实”的精彩讲座。法律学院的盘淼书记、封贵平副书记、陈孝平教授、韩旭博士、胡卫东博士、部分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以及我院法律系的全体教师也前来参加了讲座。
本次讲座由我院法律系主任张雯老师主持,讲座现场座无虚席,气氛非常热烈。吴院长首先强调了典型案例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接着,他通过孙志刚被害案、梁丽机场盗窃案等22个典型个案,展示了刑事案例对我国刑事法治进程的促进作用。重点结合发明家徐建平杀妻案、高官胡长清等受贿案、佘祥林冤假错案等个案就“司法审判与大众传媒”“死刑废黜与法律实践” “人权保护与司法公正”“量刑情节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案犯外逃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等法治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吴教授通过强调“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就如何从典型案例的剖析中提升学生的法学水平和能力提出了建议。
我院杜薇副院长对本次讲座作了总结,对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对本次讲座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