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学部:
为切实做好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就做好我院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三)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学费和住宿费,不能用作生活费。
(四)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二、首次贷款办理申贷材料及流程
首次贷款学生申贷材料: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户口薄原件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贫困证明,即家庭经济贫困认定证明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薄上,需携带双方户
口薄原件。
办理日期: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始办理助学贷款时间: 2017年7月3日。
(学生可把相关材料准备好暑假期间前往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学校受理贷款回执单接收开始日期: 2017年9月
(一)首次贷款学生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csls.cdb)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
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4.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贫困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申请表》上仅需一个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5.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即贷款回执单)。
6.高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即贷款回执单)交给班主任老师,再由学部负责贷款的老师统一报送到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在国开行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信息。
三、再次贷款(简称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续贷款学生申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薄上,需携带双方户口
薄原件。
办理日期: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始办理助学贷款时间:2017年7月3日
学校受理贷款回执单接收开始日期: 2017年9月
注意事项: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部负责贷款的老师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2次。对于一年内登录不超过2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一)再次贷款学生
1.续贷学生必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csls.cdb)填写续贷声明(如果密码忘记不能登录系统的,可以联系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重置密码)。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即回执单)交给班主任老师,再由学部负
责贷款的老师统一报送到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在国开行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信息。
四、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忘了密码您可以通过密码提示问题重设密码”超链接。选择“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录入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系统预留的QQ号和一份合同号,输入新密码并确认。或者选择“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输入正确的提示问题答案后,输入新密码并确认。
方式二:请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五、申请办理贷款展期
办理对象: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将继续攻读硕士或专升本的我校2017年毕业生,请带上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
六、温馨提示:
1、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网络答题系统目前没有开放,国家开发银行若要求进行诚信教育网络答题,我们会另行通知。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不再像历年那样出具学费证明,对于部分省外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的,请同学自己联系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贷款事宜,需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相关材料的,我中心会积极配合,请学生本人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带上相关证明前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D204办公室办理。)
七、特别提醒本年度不能申请助学贷款学生
1、本年度应征入伍学生
2、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生(特指省民委提供学费的学生)
3、成人教育学生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