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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11-23 | 来源:人文新闻中心 | 作者:学生工作处 | 点击数:2,503

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8]187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通知的相关要求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一、 申请对象

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满足以下其中一类即可申请:

1.2018-2019学年获精准扶贫资格的学生;

2.农村低保户学生;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孤残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子女;

7.城镇低保户子女;

8.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

9.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具备以上基本条件,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9类学生为重点资助对象。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必须进入《贵州省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贫困认定管理系统数据库》认定。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等级暂不确定,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

四、评选原则

1.各学院在限额内等额评选,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成立由学院主要党政领导为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严格按照条件认真组织评议评选,初评名单需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通过。

2.评选名单必须坚持实行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制,接受师生监督。严禁轮流坐庄、平分国家助学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3.初评结束后要在班级、学院公示(3天),对在公示中有争议的学生,认真核实并给出合理解释。

六、评选程序及报送材料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各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贫困等级和学生申报情况,推荐初评名单,初评名单经班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评学生进行评审,评选名单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报教育厅备案。

4.报送材料清单:

1)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说明(一份,A4纸打印)。

2)国家助学金评选公示材料(一份,A4纸打印)。

3)《贵州民族大学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附件4)(一式2份、A4纸打印,并提交Excel电子档)。

4)《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3)(一份,A4纸打印,并提交Excel电子档)。

5)《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份,A4打印)。

6)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各一份,原件复印件均可)。

请各学院按照报送材料清单所列顺序((1-6))依次整理进行报送,初评学生个人材料(《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请按《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3)顺序排放。并在《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的右上角铅笔标注该生在附件3中的序号。 请于1129日(星期四)16:30前将需要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楼一楼事务中心资助管理中心,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775527290@qq,联系人:王艳玲老师。逾期报送或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七、助学金发放、监督和检查

1.国家助学金拨付到校后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到学生本人的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特别提醒:一定要是学生本人的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且保证银行卡号准确无误。)。

2.各学院不得变相降低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严禁以一人申报,获准后又让多名学生分享的违规做法。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院,上报学校,追究学院领导责任。

八、注意

在学院及班级公示时请注意保护学生信息安全,公示名单上不能出现身份证、银行卡、家庭住址等涉及学生隐私的信息,同时,在公示完成后需立即撤下。

    

附件1: 2018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

附件5:《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材料提交清单》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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