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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8-30 | 来源:人文新闻中心 | 作者:学生工作处 | 点击数:664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文件
人文学工字〔2022〕19号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 2022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 黔财教〔2022〕81 号)和贵州省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评选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除需满足以上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处于专业(班级)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专业(班级)前10%,但达到前 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经相关部门和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2020-2021学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3人,各学院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见后(附件 1),请各学院按照名额进行等额评选。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评选原则
各学院在限额内等额评选,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电子版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纸质版由各学院留存不上报)。
(二)各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组织评选,推荐初评名单,初评名单经班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通过并公示(公示时须同时公布学院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51-88202182))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组织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填写时务必按照《<2021-2022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及填写说明 》(附件3)中的要求规范填写,汇总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
(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评学生进行评 审,提出国家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后,在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审核汇总,统一报教育部审批。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9月16日(周五)前将以下初评材料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师德楼11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邓悦老师处),所有纸质材料A4纸打印且须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2524045249@qq.com。
(一)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纸质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公示材料(纸质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及公示张贴照片);
(三)《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四)《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每份申请审批表后需附以下两份材料。
1.初评学生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单(登录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加盖教务处成绩认定章,并提交电子版扫描件一份,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身份证号码+姓名);
2.初评学生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只需提交当学年即2021-2022学年所获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复印件上面空白处手写“与原件相符,审核人:XXX,2022年X月X日”,审核人即为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并加盖学院公章;每份证书需单独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一份,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身份证号码+姓名+获奖证书名称);
(五)初评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一份且需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身份证号码+姓名)。
注:个人事迹材料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包括三部分:一是个人情况简介,二是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三是先进事迹介绍。字数不少于3000字。
(六)初评学生个人申请书(只提交电子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成立由学院主要党政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不正之风,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初评名单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
(二)各学院要切实重视评选过程中的学生诉求,建立国家奖学金申诉处理机制,积极妥善处理学生投诉,务求此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三)各学院要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获奖同学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以榜样的力量示范其它同学,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
(四)各学院要加强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回报国家。
联 系 人:邓悦 联系电话: 0851-88202182
附件: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及填表说明
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8月30日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2 年 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