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3-20 13:45:24 | 来源:学生社团联合会 | 作者:学生工作处-思政科 | 点击数:11,364
本报讯 为了提高青年学生的法制素养,2016年3月19日上午9点整,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第十二期积极培训班(业余团校)在2号教学楼102多媒体教室开展了道德讲堂对“青年学生的法治素养”的学习。由学院第十二期积极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本次活动。本次学习由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管理学部团学老师段济秦主持。
学习现场
段济秦老师作了什么是“法”的讲话,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没有法律必然会天下大乱。在此指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途径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最后强调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本次学习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